从12月20开始,药品制造商将能够根据欧亚经济联盟共同市场的统一规则以简化的方式将其转移到流通中

浏览(751) 时间 : 2023-12-19


12月20日,《医用药品注册和审查规则》修正案将生效,简化药品注册档案符合欧亚经济联盟要求的程序。

修正案考虑了所有欧亚经济联盟国家药品流通领域的商界和授权机构(专家组织)的综合提案。程序已大体上简化,一些文件已推迟提交。特别是,根据更新欧亚经济联盟共同药品市场注册程序之一的结果 - 使药品注册档案符合欧亚经济联盟要求的程序:扩大了对在参考州注册五年以上的医药产品颁发无限期上市许可的可能性;允许在承认状态下对药品的注册档案进行更改,同时进行审议程序,这将加快制造商档案的更新速度,并降低其启动并行更改程序的成本;作为合规程序注册档案的一部分提供的文件清单已得到优化,排除了一些重复或补充文件,授权机构有机会在不影响对药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估的情况下,以注册后模式审议一些文件;已经建立了使用药物的额外安全措施,可以根据授权机构的要求进行管理。

使药品注册档案符合欧亚经济联盟要求的工作约占欧亚经济联盟规则下所有注册工作的60%。预计这些变化将加速制造商从国家市场向联盟市场的过渡,并将对扩大在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流通的药品范围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