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经济合作委员会理事会通过了香水和化妆品技术法规的修正案

浏览(183) 时间 : 2025-09-12

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通过了对《欧亚经济联盟香水化妆品安全技术法规》的修订。

修订案明确了对香水化妆品成分的要求,包括更新禁止使用物质清单、允许在规定限制条件下使用的物质清单、允许使用的色素、防腐剂和紫外线过滤剂清单。

修订内容将在正式公布后12个月生效。同时,该草案对成品中可能释放的甲醛最高理论浓度设定了延期实施条款(至2027年1月1日)。生产商必须在标签上注明此信息。

目前规定,当理论浓度超过0.05%时,标签上必须标注“含甲醛”字样。

自2027年1月1日起,新标准将正式生效,届时若理论浓度超过0.001%,标签上必须标注“含甲醛”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