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个人防护装备技术法规变更的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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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6-09-08
欧亚经济委员会(Eurasian Economic Commission)在9月8日的会议上制定了对《欧洲经济联盟个人防护设备安全技术法规》进行修改的程序。
它确定,在修改生效前制定的评估此类设备是否符合技术法规要求的文件将在其有效期届满前有效。在此期间,这些货物可以生产和流通。
此外,还可以在修改生效后18个月内,在没有合格评估文件的情况下,在技术法规适用范围内发布新产品。在这种情况下,这种产品可以在其使用寿命或保质期内流通。
欧洲经委会小组的决定将在正式公布之日起30个日历日后生效。
欧洲经委会理事会2026年3月13日第40号决定通过了对“关于个人防护设备安全”的技术法规(TR TC 019/2011)的修正案,并于2027年4月27日生效,但某些新要求的生效与相关测试方法技术法规标准表的列入“挂钩”。这些变化考虑到了技术法规的实践,并包括新产品(手链锯切割保护剂和驱虫剂,吓唬节肢动物(昆虫和(或)蜘蛛形(蜱)),澄清了技术法规对象的现有要求及其概念工具,以及对标准符合性评估方案的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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