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联盟能效指令
一、实施过程
海关联盟EAC认证耗能设备的能效要求指令推迟自2023年9月1日强制实施,技术规范号为ТР ЕАЭС 048/2019,目前EAC证书可通行俄罗斯、哈萨克、白俄、吉尔吉斯和亚美尼亚五国。
证书分为符合性证明(COC)证书和符合性声明(DOC)证书两种形式;可办理单批次有效证书或系列有效证书,最长有效期五年。
二、海关联盟认证(EAC认证 / CU-TR认证)048指令证书样本
EAC COC证书样本 | EAC DOC证书样本 |
三、海关联盟认证(EAC认证 / CU-TR认证)048指令适用的产品范围
N2、制冷设备 | N3、异步电动发动机 | N4、电视机 |
N5、生活和办公电气设备 | N6、家用洗衣机 | N7、家用洗碗机 |
N8、电视机顶盒 | N9、电灯 | N10、外部电源 |
N11、循环泵 | N12、电动风机 | N13、荧光灯、高压放气灯、起动调节装置和灯具 |
N14、定向灯、LED 灯及相关设备 | N15、滚筒干燥机 | N16、真空吸尘器 |
N17、计算机和服务器 | N18、水泵 | N19、空调和室内风机 |
四、海关联盟认证(EAC认证 / CU-TR认证)048指令主要文件清单
1. 申请方信息(准确的中英文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如申请方注册地址与生产厂地址不同,需分别详细说明);
2. 申请方商业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如涉及特种生产许可,需提供相关生产许可证);
3.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4. 产品信息(准确的产品中英文名称、系列型号、海关编码);
5. 产品说明书、图纸;
6. 产品照片或图片,标签;
7. IEC/EN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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